目前,我省已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以免学费、助学金为主,以校内奖助学金、顶岗实习等为辅的较为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。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:
(一)免学费
1.资助对象
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。
2.资助标准
对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、符合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、二、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,根据不同免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700元—2100元不等,可享受三年。
(二)助学金
1.资助对象
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、二年级在校涉农学生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2.资助标准
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。
3.资助范围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一、二年级在校生(扣除涉农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)的15%确定。
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,根据《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(2011-2020年)》有关精神,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(含我省26个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)和西藏、四省藏区、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(不含县城)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。
涉农范围,根据201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目录及设置管理办法确定。
(三)“雨露计划”助学补助
根据《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》(豫政办〔2016〕120号)规定,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,对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,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“雨露计划”扶贫助学补助。本项资助的发放工作由各级扶贫部门负责实施。
(四)顶岗实习
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、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,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。
(五)校内资助
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,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、勤工助学、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。